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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少年偷晋江大桥电缆 搞瞎航空障碍灯

添加时间:2014-04-09 18:08:56   浏览次数: 次   作者:航空障碍灯   出处:航空障碍灯    【 】   打印   关闭窗口

    桥墩处的电缆线被割断盗走,导致桥上航空障碍灯灭灯,危及航空器的飞行安全。昨日,记者从泉州市丰泽法院获悉,因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,盗割电缆线的李某及同伙李某铧已被提起公诉,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。

  去年11月18日6时许,未成年的四川人李某、李某铧及湖南人“高个”(在逃),携带菜刀及一盒刀片,窜至晋江大桥桥墩下,割走了一段长约110.8米的电缆线。他们将供大桥照明及主塔航空障碍灯的110.8米的电缆线割断盗走后,大桥部分路灯及航空障碍灯灭灯。

  当日,李某和李某铧逃至丰泽区东海街道的后埔社区时被警方抓获。经鉴定,这些电缆线价值3641元。随后,警方以涉嫌盗窃罪将二人移送检方起诉。

 

  随后,检方审查发现,受损的航空障碍灯属航空标志信号,一旦失效,再遇能见度低的天气及飞机故障,很可能会造成航空器撞击障碍物,导致坠机事件,危险性极大。因此,检方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对嫌疑人提起了公诉。

  经办人员介绍,李某等人的行为属于“危险犯”,这类犯罪的定性,不以危害结果的发生为定罪要件,也就是说,不管空难是否发生,都不影响对李某等人的定罪。而一般的盗窃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,在量刑上也大相径庭。通常,盗窃数额达到2000元才可入罪,并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;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量刑起点就在3年以上,严重的甚至可以判处死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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